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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鉅款遠超罰金數 陳水扁家未來仍可逍遙度日

2009年09月13日 08:5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3日消息 陳水扁家弊案一審宣判,有民眾、法界及政界人士認為,陳水扁、吳淑珍的罰金共5億元(新台幣,下同),仍遠低於犯罪所得,且陳水扁未來可能獲假釋、緩刑,甚至特赦,而吳淑珍又因身體不好不用入獄,扁子陳致中則關1年多就可能出來,扁媳黃睿靚更是獲判緩刑,等於不用關,形同陳水扁家未來仍有享受鉅款的可能。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在11日做出一審宣判,陳水扁集6罪于一身,遭重判無期徒刑,並科罰金2億元,禠奪公權終身,吳淑珍涉及7項罪名,也判處無期徒刑,罰金3億元,兒子陳致中則涉洗錢罪,判處2年6個月,媳婦黃睿靚判處1年8個月,緩刑5年,兩人各罰金1.5億元,黃睿靚若免服刑,須繳公庫2億元,全案還可以上訴。總計扁家4人被並科的罰金合計達8億,加上被追繳的犯罪所得6億多元,共計須支付14億余元。

  陳致中日前指法官判得太重,他與黃睿靚不可能負擔鉅額的罰金。他並説,他確實想匯回在瑞士的錢,並全數投入公益,但賬戶遭瑞士司法部門凍結,他也沒辦法。

  不過,有不少民眾和法界人士並不如此認為,因為陳水扁家除了最早曝光的“海角7億”,和後來的5億7千萬元這兩筆遭瑞士檢方凍結的款項外,根據吳淑珍向臺特偵組自曝的陳報狀內容,過去20位企業家進貢扁家的錢就有12億元,另外,還有為數不詳的鑽石、珠寶,甚至還有臺特偵組迄今難以突破的陳水扁家日本密賬。

  陳水扁家海外密賬到底有多少?外傳的數額有50億元,甚至百億的説法,但迄今都未經過進一步證實,而經過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的認定,陳水扁家在貪污案中,犯罪所得超過8億元,遠遠低於陳水扁家在海外的鉅款金額。事實上,在陳水扁家弊案未爆發前,陳致中、黃睿靚未工作,卻也過著奢華的生活。

  陳水扁若被判無期徒刑定讞,之後又未獲減刑或赦免,依法須服刑滿15年才可能假釋,不過,有政治係學者分析指出,陳水扁可能通過用鉅款贊助方式獲得特赦。而吳淑珍的部分,法界人士認為,由於她難以自理生活,就算判刑確定,不論是讓她入監服刑,或是收容于醫院等,都將難以執行。

  另外,對於陳致中只被判2年6個月,黃睿靚被判緩刑,“立委”邱毅表示,陳水扁家海外的錢都是在黃睿靚名下,黃怎麼可以判緩刑?如果陳致中只要關個1年多就可以出來,黃睿靚又不用關,未來還可以享受海外鉅款。(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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