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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欲女召兼職男妓 忘情叫床被“掃黃”(圖)

2009年08月07日 09:4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張姓女子淩晨在臺中火車站附近一家飯店性交易時,因叫床聲音太大,被警方查獲。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臺灣張姓女子看報紙召男妓。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台灣網8月7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男人嫖妓不稀罕,女人召男妓才稀奇!臺灣一張姓女子看報紙召男妓,淩晨在飯店性交易時因叫床聲音太大,引起登門臨檢的警方盤查,女方透露因丈夫無法滿足她才會找男人,應召的男板模工涉嫌在報上刊廣告,被依違反臺灣“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警方臨檢意外發現欲女召男妓

  臺中市警方日前淩晨到臺中火車站附近一家飯店臨檢,無意間聽到陣陣呻吟聲自房間傳出,警方根據以往經驗分析,不排除是“男客召妓”的性交易,於是等房內恢復“平靜”,才敲門表明身份臨檢。

  房內一對男女並未拒絕開門,不過2每人平均衣衫不整且神情緊張,2人雖辯稱是情侶關係,但警方直覺有異,遂交叉詢問2人是否知道對方姓名,不料2人竟答不出來。

  聲稱丈夫無法滿足才找男人

  此時40歲的張姓女子才支支吾吾地表示,因丈夫年紀大自己很多,加上正值狼虎之年,當天透過姐妹介紹根據報上一則“男師推拿”廣告,與陳姓男子電話連絡後,敲定以3000元新台幣代價至飯店進行性交易。

  34歲的陳姓男子則供稱,平日從事板模工,因景氣不佳而兼差,但否認在報上刊登廣告應召,供稱係受雇不知名的女子由該女子刊登廣告,生意到府時才通知他到指定地點接客。

  警方認定女方屬嫖客 訊後釋回

  由於陳某係透過媒體散佈性交易訊息,兒童及少年均可能受影響,臺中警方未依臺灣“社維法”裁處,而是訊後依違反臺灣“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張姓女子因屬嫖客,訊後釋回。

  臺中警方透露,臺灣男人應召案例並不多見,且該類男妓不但接女客,有時也接男同性戀的客人,性關係複雜,容易感染性病,在“人肉市場”中屬高危險群,提醒尋芳客注意。(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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