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被指期約賄選 吳敦義控告施勝郎誣告誹謗

2009年08月04日 17:3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4日消息 國民黨副主席兼秘書長吳敦義今日下午委託律師,針對花蓮縣觀光協會理事長施勝郎控告他違反“選罷法”及刊登不實廣告內容,毀損其名譽,向臺北地檢署提出誣告、誹謗之訴。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國民黨指出,施勝郎7月29日控告吳敦義違反“選舉罷選法”,指稱吳敦義約見有意參選花蓮縣長的杜麗華,曾允諾以“副縣長”職務交換杜麗華退選,涉嫌期約賄選。對此,吳敦義當日即予以嚴正駁斥,並強調進行黨內協調,促成團結,是他的職責所在,但一向堅守法律及道德分際,絕不逾越,他同時要求施勝郎3日之內公開道歉更正,否則他將採取法律行動,捍衛名譽,不會放任這種誣告、濫告歪風。

  國民黨表示,施勝郎迄今不僅未道歉,仍于後續幾日花費鉅資陸續在平面媒體刊登誣指影射吳敦義期約賄選之不實內容。吳敦義認為,施勝郎故意以不實之內容對他提出告發,顯有誣告之犯行,且施勝郎對外散佈于眾而公開指摘他涉有期約賄選之內容,純屬捏詞設陷,乃係施勝郎基於其特定政治目的,不實指控,以毀損他的名譽,達到其政治目的,此涉有誹謗之犯意。因此,吳敦義委託律師賴素如及洪文浚於今日下午向臺北地檢署提出誣告、誹謗之訴。(高大林)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