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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鄉村座談 探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與農産品運銷

2009年07月21日 22:3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與農産品運銷”議題座談會7月21日下午在上海市青浦區朱家角鎮景苑水莊酒店舉行。(台灣網 邵磌 攝)

  台灣網7月21日上海消息 作為首屆“兩岸鄉村座談——大三通背景下兩岸基層農業交流與合作”活動三大議題之一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與農産品運銷座談會,今日下午在上海青浦區朱家角鎮舉行。兩岸專家結合發展實際,圍繞各自的經驗分別做了精彩的報告。面對經濟自由化與國際化的衝擊,專家們坦言,兩岸應強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功能及推動農産品運銷,如能妥善運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辦好各項農産品運銷,將可大大提高農産品的競爭力,增加農民收益。

  科技改變運銷模式 提高運銷效率是關鍵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以及農産品貿易自由化的潮流,農産品運銷産業組織與結構將産生調整變化,臺灣南投縣魚池鄉農會總幹事王威文認為,運銷組織間要透過垂直結合和水準整合經營,以策略聯盟型態發展農産品運銷業務,促使傳統運銷道路朝向多元化結構發展。“此外,農産品以品牌形式供應市場,以利於商品化行銷、擴大市場範圍,並滿足消費者對農産品需求品質的提高,亦將成為潮流所趨。”

  “未來農産品運銷系統的機制和作業方式,將因電子技術、資訊産業和通訊科技的進步而有重大的變革。”王威文指出,科技的進步,使農産品運銷效率也會因此而有更大的改善空間。

  他同時表示,如何改變或調整現有的運銷制度,以配合整體國際化與自由化運銷環境條件,導入現代化的運銷方式、作業設備及規劃運作措施,乃是進一步提升農産品運銷資訊流、物流及資金流運營管理效率的必經途徑。

  對於農産品運銷的功能,臺灣嘉義市農會總幹事蕭淑麗覺得主要在於促進交易的公平性及供需調節,以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提高運銷的效率,增加農民所得,確保對消費者服務的品質。

  面對現在外國農産品的大量進口,人民的消費型態及運銷通路亦呈多元化發展,本土農産品將備受競爭力的威脅,蕭淑麗認為,為因應大環境的變遷,本土農産品的品質與運銷效率均急需隨之提升。“農産品運銷亟需改進低溫作業系統,針對産品力求分級標準化,建立品牌凸顯産品特色,創造市場區隔優勢,確保市場佔有率,以開創産銷及消費大眾三方的利基,來提升競爭力,以利市場永續經營。”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是橋梁 專家看好其前景

  臺灣屏東科技大學教授彭克仲表示,唯有在優質的經營團隊領導下,具備卓越的自主經營能力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才能主動積極地掌握市場的脈動,同時努力研發、提供多元化的産品組合滿足會員、消費者的需求,這是所有農民組織面對二十一世紀挑戰所必須有的組織態度,也是追求永續發展與轉型契機所必須要有的策略。

  “在新形勢下,兩岸必須按照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副司長趙鐵橋認為,只要按照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採取措施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就一定能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他強調,有法律保障、政府支援、社會關心、群眾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未來必定會有極其偉大而光明的發展前途。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是培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主體。透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可提升農民生産技術,將農民導入市場,提高農産品競爭力,增加農民收益。臺灣嘉義市農會總幹事蕭淑麗認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能夠充分發揮政府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導作用,是各級政府對農業進行宏觀調控的有力結合點,尤其當政府新農村建設的主導作用難以直接面對個體農戶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可以充當政府在實施各項政策時通向農民的橋梁,政府的宏觀調控信號可以透過合作組織實現更有效的傳遞與推進。

  “作為農民利益的代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可以積極開展與政府機構的對話,反映農民群眾的訴求,從而為政府開展工作提供可靠依據,從而提高政府調控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有效性。”(記者 邵磌 肖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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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楊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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