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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男子掐死妻子被求刑20年 法官判“自然死”無罪

2009年07月21日 12:2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灣一黃姓男子被控掐死妻子遭起訴求刑20年,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案情大逆轉。臺中地方法院認為死者是因心臟心肌纖維化結痂病變,致心因性休克並心肺衰竭死亡,被勒死證據並不明顯,昨日判決黃男無罪。由於本案因不同法醫的迥異見解,造成臺中地方法院和地檢署認定嚴重落差,臺中地檢署將提上訴。

  報道稱,去年5月29日,臺灣某證券公司營業員黃翔園向臺警方報案稱妻子洪貴璇陳屍家中,臺警方當天勘驗無法斷定死因。3天后,死者頸部浮現掐痕,臺檢方會同法醫解剖。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根據該署法醫鑒定,認定黃姓男子掐死妻子,求處20年徒刑。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案情大逆轉,法官依據法醫研究所法醫鑒定報告,認定死者縊扼證據不明顯,分析為“自然死”,判決被告無罪。

  判決書指出,沒有積極證據認定死者是窒息死亡,死者原罹甲狀腺機能亢進致甲狀腺毒症病史,因心臟心肌纖維化結痂病變,致心因性休克並心肺衰竭死亡,死亡方式為“自然死”,判決黃翔園無罪。

  對於這樣的判決,死者弟弟表示一定上訴到底。他表示,姐姐全心對待姐夫,最後得到的回報卻是婚外情、沉迷股市,甚至賠上自己的性命,黃翔園甚至還不讓他們家人進門整理姐姐的遺物。承審法官單憑法醫研究所依據書面報告做成的結論,他無法接受。(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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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芮文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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