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法務主管與檢察主管傳不合 當事人出面澄清

2009年07月17日 17:1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天巡視臺灣“最高檢察署”,並對外傳臺當局“法務部長”王清峰與“檢察總長”陳聰明不合提出質疑。王清峰指出雙方各有不同職掌,做人處事都有基本的禮貌,大家可以放心,陳聰明則表示他行政上接受“法務部”指揮。

  報道稱,趙昌平、李復甸、馬秀如、高鳳仙4名“監察委員”今天上午在王清峰的陪同下,巡察臺灣“最高檢察署”。“最高檢”則由陳聰明領銜,帶領所有檢察官及行政主管與“監委”舉行座談會。

  趙昌平表示,臺灣“最高檢察署”是全臺最高檢察機關,尤其“檢察總長”負責指揮監督檢察官事務,對臺灣“法制”是否落實扮演重要角色。“監察院”此次巡察主要是對一般檢察業務作深入了解,並未對任何個案作調查或了解。

  王清峰指出,4位“監委”在巡察過程中給予許多意見與指教,會議中提到有關特偵組人力、車輛不足的問題,“法務部”將全力配合;座談會中也談到檢察官辦案態度及相關制度性的問題,“法務部”未來將進行檢討。

  至於外界質疑王清峰與陳聰明的關係緊張,王清峰指出她與“檢察總長”各有各的職掌,只要雙方將自己的角色扮演好,就能盡忠職守。她説“我們都這把年紀了”,做人處事都有基本的禮貌,大家可以放心。陳聰明則表示,他的職權主要在個案上給予指導,行政上必須接受“法務部”指揮,雙方各有各的分際。(羅煜明)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