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相關弊案,陳水扁的公設辯護人表示,陳水扁希望“臺北地方法院換法官審理”的“釋憲案”,儘快公佈結果。臺“司法院”則強調,“釋憲案”必須由九位“大法官”獲得“一致共識”後,才能對外公佈結果。
報道稱,針對對陳水扁抱怨“釋憲案”遲遲沒有結果,臺“司法院”官員表示,依據“大法官”案件審理相關規定,“釋憲案”須有全體“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要有九位以上“大法官”支援同一見解,才能對外公佈結果,過程若有人産生不同意見,還須再開會協調共識。臺“司法院”強調此案目前“大法官”都還在審理中,絕對沒有故意拖延,也希望外界給予“大法官”純凈審判空間。(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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