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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有望在下半年談

2009年06月24日 11:1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24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今天表示,關於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ECFA),目前兩岸雙方正在各自加快進行協商的準備工作,今年下半年有望進行商談。

  在今天上午舉行的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有臺灣媒體記者提問第四次“陳江會”是否會把ECFA列入議題?

  范麗青回答時表示,兩岸協商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關鍵,是協議的內容要有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發展,有利於兩岸同胞福祉的增進,有利於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目前雙方正在各自加快進行協商的準備工作,今年下半年有望進行商談。

  至於ECFA是否會列入第四次“兩會”負責人會談的議題,范麗青表示,將視雙方準備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出安排。因為眾所週知,談判、商談有一定的規律,一定要有接觸、凝聚共識的過程。關於ECFA是否獲得共識,是否可以列入正式商談的議題,要視雙方準備工作的情況進行考慮。(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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