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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裁定陳水扁還押看守所 日後續審

2009年05月07日 11:2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7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7)日上午9時30分召開陳水扁延押庭,11時許,審判長蔡守訓直接裁定將陳水扁還押看守所,並要求陳水扁律師若有任何意見,在明天中午之前具狀聲請,待日後再繼續進行審理。

  陳水扁在法庭發言時,表示在看守所內期間身體狀況非常不好,曾經在看守所裏有心絞痛的情況,但不敢對所方説明,一直隱忍迄今,發言時他還一度出現身體發抖情況,蔡守訓見狀,立即問“陳先生你還好嗎”,陳水扁沒有回答,不過因為身體狀況實在太差,改由陳水扁律師代為陳述。

  大約10時25分左右,陳水扁突然前傾,趴前座椅背上,並且放聲痛哭,審判長蔡守訓隨即裁示休息,陳水扁起身時,身體不停發抖,在法警攙扶下到第八法庭休息。

  11時08分,陳水扁由旁人攙扶重新回到法庭。審判長蔡守訓詢問陳水扁,對於羈押有沒有任何意見要提出?陳水扁因身體太差,沒有辦法回答任何問題,蔡守訓遂直接裁定還押看守所,並要求律師若有任何意見,在明天中午之前具狀聲請,待日後再繼續進行審理。(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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