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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被告余文出獄 強調觸法全因個人疏失

2009年04月06日 11:1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圖片來源:臺灣TVBS

  台灣網4月6日消息 據臺灣TVBS報道,前臺北市政府秘書余文,6日上午10時步出監獄。余文在馬英九特別費案中,因為偽造文書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從去年的6月13日服刑,已經過了9個多月,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聲請假釋,臺灣法務主管部門日前核準。

  余文步出監獄時,面對眾多媒體,表示非常謝謝大家的關心。

  當被問及“心裏會不會有怨言?”時,余文表示:“我想我們做錯事,也經過法律的裁定,就是個人的疏忽,以後我會更小心。”

  對於特別費案,余文表示,這完全是個人業務上的疏失,做錯事就會勇於去面對,既然現在給他假釋的機會,他會好好去面對以後的生活,重新開始。對於家庭,讓父親、妻子擔心,余文深深感到愧疚,以後會好好彌補。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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