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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家弊案合議庭:扁律師公佈光碟需自負其責

2009年03月18日 11:2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8日消息 據臺“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委任律師團近日兩次公開陳水扁案偵訊筆錄光碟,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等相關證人對臺北地方法院提出意見。審判長蔡守訓今天評議後諭知陳水扁律師團,請拷貝光碟的持有人自負其責。

  據臺媒報道,臺北地院審理扁家涉及的“機要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弊案,今天再度提訊陳水扁進行準備程式庭。

  今天上午一開庭,審判長蔡守訓就宣佈評議結果表示,辜仲諒、扁家友人蔡銘哲、蔡銘傑、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對偵訊光碟提出意見。合議庭認為,對於偵訊中陳述內容的錄影錄音光碟遭到公開播放,臺北地方法院持一貫立場,請拷貝光碟的持有人自負其責。

  至於臺檢方日後是否提供偵訊錄影錄音光碟,合議庭也提醒臺檢方,不提供相關數據可能影響合議庭認定相關證據有無證據能力,也請臺檢方自行斟酌。

  此外,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在庭訊前表示,今天將再申請勘驗5片證人偵訊光碟,同時也將增加聲請傳喚馬英九,今天庭訊預計將排定傳喚證人的順序。(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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