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涉案遭羈押70天,針對臺北地方法院日前再度駁回撤銷羈押聲請一事,陳水扁辦公室晚間發佈新聞稿指出,律師團已提出抗告,建請臺灣“高等法院”再為裁定,並主張儘速撤銷對陳水扁的羈押。
臺北地方法院明天將再度提訊陳水扁,陳水扁辦公室發佈新聞稿,簡述律師團所提的刑事抗告狀理由。
報道稱,陳水扁的律師團針對臺北地方法院駁回撤銷羈押聲請提出抗告,分別就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有事實足認有串證滅證之虞三大要件,以及所謂的重罪羈押等理由,一一提出反駁。
律師團認為,原審的臺北地方法院未對撤銷羈押聲請予以審酌,即草率裁定駁回,于法有違,狀請臺灣“高等法院”再為裁定。(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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