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從3月26日起再延押陳水扁2個月

2009年03月03日 20:2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晚做出最新裁定,認為陳水扁犯嫌重大、有逃亡之虞,且一再利用影響力阻礙司法程式,故裁定從3月26日起,再延押2個月。

  弊案纏身的陳水扁不服臺北地方法院駁回其聲請撤銷羈押的裁定,因此提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2月27日公佈裁定主文指出,原審裁定有諸多可議之處,“高院”撤銷原裁定併發回臺北地方法院另為裁定。

  臺北地方法院上週四重新召開陳水扁的羈押庭,不過當日並未做出裁定,審判長蔡守訓今天晚間以公告裁定書的模式宣佈,陳水扁必須要延押,而且時間是從3月26日開始算起延押2個月。

  在這一份長達10多頁的裁定書中,蔡守訓還是強調陳水扁犯嫌重大,也有逃亡之虞,而且最關鍵的是,陳水扁一再利用影響力阻礙司法程式,如果依現實情況,不予羈押難以進行司法訴追。(章潘)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