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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知名導演劉家昌夫婦返臺接受偵訊

2009年02月27日 20:5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劉家昌(左)、甄珍夫婦。資料圖片

  台灣網2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因被指控涉嫌淘空國民黨黨産被臺灣檢方通緝的知名音樂人、電影導演劉家昌、章家珍(甄珍)夫婦,27日下午返臺後在辦理通關手續時遭到臺灣警方留置,隨即被移往臺北地檢署偵訊。劉家昌表示,回來就是要面對一切。

  報道稱,因被指控涉嫌掏空國民黨黨産遭到臺北地檢署通緝的導演劉家昌與藝名甄珍的章家珍夫婦,27日下午4時50分,搭乘飛機抵臺時,在機場遭到臺灣警方留置,隨即被移往臺北地檢署偵訊。

  臺灣檢方表示,劉家昌26日中午透過律師遞狀,表達願意歸案配合調查,並告知將於27日下午5時許抵達桃園機場。

  劉家昌説,現在是回來説明的時刻了,因為臺灣司法已經回歸正常,政治也穩定了,應該是回來解釋清楚的時候。他表示,如果沒有信心就不會回來,因為他與太太年紀加起來都已經130多歲了,所以這次是以大方的態度回臺説明。

  報道指出,劉家昌日前推出新專輯《情歌─劉家昌》,準備在3月19到21日一連3天在香港紅磡體育場開唱,他因被指控涉嫌掏空國民黨黨産遭通緝,並不在乎臺灣檢方的通緝令,宣佈10月將返臺在臺北小巨蛋舉辦演唱會。對此,臺北地檢署曾表示,他(劉家昌)一旦入境,就會立即逮捕他歸案。

  據臺媒了解,欣和、家欣藝術等公司負責人劉家昌(1941年生)與章家珍(女、1948年生)夫婦于1999年8月間,借辦理現金增資募股新台幣6億1992萬元,次月即以新台幣6億9300萬元高價,買下章女名下市值3億8800萬元新台幣的房地,並將所得款項相繼匯至章女島外賬戶,因嚴重損害股東權益,涉嫌背信案,經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劉家昌夫婦在本案偵查前,即持用美國護照分別於2001年5月30日、2001年4月23日搭機前往香港,經多次傳喚均未返臺應訊,臺北地檢署于2007年5月28日發佈通緝在案。

  劉家昌可説是音樂人、電影導演及演員集于一身,著名作品包括:《街燈下》《往事只能回味》《海鷗》《梅花》《只要為你活一天》、2004年《功夫》電影主題曲、《一簾幽夢》《又見一簾幽夢、《我家在那裏》《我是中國人》。 (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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