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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請求以“軟禁在家”取代羈押 未獲法官採納

2009年02月24日 22:2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24日出庭應訊時,向臺北地方法院表達希望能夠採“軟禁在家”方式取代羈押。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表示,關於交保部分合議庭會再討論,仍決定繼續羈押陳水扁。

  報道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四大弊案,24日提訊陳水扁,上午就竹科龍潭購地案進行準備程式;下午則對公務機要費案與洗錢案進行準備程式。

  陳水扁上午到庭時,蔡守訓詢問身體狀況如何?陳水扁回答,心跳比較快、不舒服。蔡守訓給他答辯機會時,陳水扁一開始體力似乎不濟,但隨著無罪抗辯中扯上檢察官及藍綠政治人物,陳水扁越講越大聲,也越講越有精神,上、下午一共講了3個多小時。

  陳水扁大聲為自己辯護,一度還批評司法,就連審判長蔡守訓強調合議庭法官的操守與風骨時,陳水扁還搖頭説“那是你自己説的”。

  不過,陳水扁下午出庭時態度又出現轉變,在答辯時表示自己現在每天關在臺北看守所,看著牢房的天花板,看不到陽光,陰濕濕的牢房裏,睡到棉被都長霉,就連今天早上要穿的西裝都長霉,“我能怎樣,我不是認罪,但是面對這樣的政治氛圍,我認了”。

  陳水扁稱他對檢察官已不抱任何希望,但希望3位法官能准許他以“軟禁在家”的方式取代羈押,他相信絕對還有方法可以取代羈押。不過,蔡守訓退庭前僅表示,交保問題合議庭會再討論,陳水扁還是先行還押。(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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