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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咬定南港展覽館弊案7000萬是獻金非賄款

2009年02月10日 19:1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0日消息 據臺“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開庭審理扁家弊案,吳淑珍今天在法庭上對南港展覽館弊案認罪。吳淑珍承認從臺灣力麒建設公司負責人郭銓慶拿到的錢,匯了220萬美金(約7000多萬元新台幣)到島外賬戶,但吳淑珍稱這些錢不是賄款而是政治獻金。

  據臺媒報道,今天下午的庭審過程中,對於南港展覽館弊案,吳淑珍當庭認罪。吳淑珍稱,當初力麒建設公司負責人郭銓慶,為了替旗下的力拓營造公司爭取蓋這座世界級的展覽館,請蔡銘哲幫忙向吳淑珍引薦。在郭銓慶給了蔡銘哲9000萬元之後,吳淑珍指示當時的臺灣內政部門主管余政憲泄漏評審委員名單,讓力麒建設公司可以一一打點過關。吳淑珍始終表示,這筆被匯往島外賬戶的220萬美金,是政治獻金不是賄款。

  臺媒認為,吳淑珍認罪的原因有兩點,第一,送錢的郭銓慶在扁案第一個轉為污點證人,相關證據恐怕是所有案情當中最完整的。第二,余政憲在被收押之後,態度急轉直下,在被羈押期間對案情坦承不諱。因兩個關鍵被告都已對吳淑珍不利,所以吳淑珍沒有做困獸之鬥。而把錢當作政治獻金,未來可以再上訴,官司是輸是贏還有懸念。(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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