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快訊:吳淑珍庭上承認偽造文書罪及收錢 不認貪污

2009年02月10日 15:1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時隔787天,吳淑珍今天下午2時30分再度出庭應訊,吳淑珍在庭上部分認罪,只認偽造文書罪及收錢,但不認貪污。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貪污、洗錢相關案件,今天傳喚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出庭進行準備程式。吳淑珍于下午2時12分進入法院。

  吳淑珍因涉及公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洗錢等案,臺檢方特偵組于去年12月12日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侵佔公款罪、收賄罪、偽造文書罪及違反洗錢防制相關規定等罪將她起訴。

  吳淑珍在開庭30分鐘之後,意外地針對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和洗錢案等三案認罪,其中南港案部分坦承收了220萬美元,龍潭購地案收了2億新台幣,均比起訴書中所列金額少;而在公務機要費部分,吳淑珍則只承認最輕的偽造文書有罪,但強調自己絕對沒有貪污。(高大林)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