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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美的扁案證人黃芳彥涉入多起弊案 或將轉為被告

2009年02月03日 07:0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弊案,礙于涉案的陳水扁友人黃芳彥滯美不歸,辦案人員決定另起爐灶,清查黃芳彥的相關賬戶資金往來,蒐集他涉入洗錢及賣官案的非供述證據。同時雙管齊下,透過黃的賬戶資金“以錢追人”,追查涉嫌買官的臺軍高階將領以鞏固案情,一旦掌握具體事證,黃芳彥將由證人身份轉為被告。

  報道稱,臺檢方特偵組去年曾透過司法互助,向新加坡取得黃芳彥名下賬戶,查出他自2002年起,以小額匯款方式,總計將1億多元(新台幣,下同)匯往新加坡,懷疑他涉嫌協助陳水扁家洗錢,不過,黃芳彥去年八月間到特偵組應訊時表示,1億多元全是他的錢,絕非擔任他人的人頭。

  而據臺媒了解,特偵組在去年12月初,從吳淑珍胞兄吳景茂供詞獲知,黃芳彥除擔任陳水扁家庭“御醫”外,還涉及幫助扁家處理“企業獻金”、珠寶等,甚至經手金額遠超過吳景茂。辦案人員進一步追查發現,陳水扁還涉嫌利用黃芳彥扮演中間人,介入臺軍方人事升遷,除從中收取好處,也掌控臺軍方情治系統。特偵組因陳水扁家弊案第一波起訴在即,且未掌握足夠事證,僅將角色關鍵的黃芳彥列為證人。

  不過,特偵組去年12月16日兵分多路搜索黃芳彥臺北住所、新光醫院辦公室、銀行保管室等地,他卻早在11月3日就搭機赴美,讓檢方錯失先機,僅查扣1000多萬元可疑現金。由於黃芳彥抵達美國後,先斥資近4000萬元現金購屋,又在今年元月向新光醫院辭去副院長一職,也間接傳達他定居美國的計劃。

  辦案人員分析黃芳彥返臺機率渺茫,但一月間仍兩度發傳票給他,近日也將再對他發出第三張傳票。只不過辦案人員認為,與其等黃返臺,不如主動出擊,全面清查他的相關賬戶,逐一厘清資金來源及流向。

  據臺媒了解,檢方初步掌握一名臺軍中高階退役將領涉嫌買官,還居中充當黃芳彥與臺軍中高層的橋梁,協助賣官、收錢。特偵組近日內將先傳喚這名退役將領,並透過“以錢追人”方式,調查並傳喚曾向黃買官的將領到案説明,借由黃賬戶資金往來等非供述證據,加上涉買官將領的供述,鞏固賣官案情,待掌握具體事證後,將黃改列被告並予以強制處分。

  此外,就陳水扁家弊案衍生的“二次金改”、“機密外交”及企業匯款案,特偵組昨日會商偵辦進度及方向。辦案人員審閱已掌握的卷證資料,分析3月底前能完成第二波偵結起訴,並訂出偵查計劃,預計將從本週起,密集約談金控、企業主及相關官員到案説明,加速偵辦進度。

  臺“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特偵組檢察官任期原則上為兩年一任,讓檢察官有傳承的機會,但陳水扁家弊案仍在偵辦中,未來將視案件偵辦結果,若有必要,可適度延長任期。(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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