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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盼明年3月底前偵結陳水扁、李登輝四大案

2008年12月29日 07:0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弊案,本月12日將陳水扁等14人起訴,目前仍在持續偵辦陳水扁涉及的企業匯款案、詐領“機密外交款”案、洗錢案外案及李登輝被控洗錢案,盼明年3月底前能將全案偵結。

  報道稱,臺特偵組12日首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侵佔公款罪、行收賄罪,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偽造文書等罪,將陳水扁與其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兒媳婦黃睿靚等14人起訴,並馬不停蹄偵辦未結的企業匯款、詐領“機密外交款”及洗錢等案。

  在詐領“機密外交款”案部分,檢察官19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押臺前安全部門秘書長邱義仁,法院裁定邱義仁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使得特偵組目前已無任何羈押中的被告;不過,檢方同時將一名男子及蔡姓女子列為被告,並於18日通知海巡單位等將臺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管制出境。

  在洗錢案後續部分,特偵組于10月、11月間分別將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列為洗錢案被告,但並未在首波陳水扁家弊案中起訴,而是另案調查兩人其他所涉案情;檢察官另認定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塋涉嫌協助吳淑珍洗錢,目前將其列為“查字案”被告。

  此外,部分陳水扁弊案被告在首波起訴前,供出吳淑珍及陳致中另以珠寶等方式洗錢,這筆錢仍藏在島內某處。特偵組16日兵分6路,搜索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臺北住處、辦公室、銀行保險箱,以及黃睿靚父親黃百祿臺中、彰化住處及吳姓親友住處,並帶回重要證物。

  辦案人員指出,特偵組于11月初以杜麗萍涉嫌協助扁家將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內的7.4億元新台幣資金搬移別處,向法院聲請羈押失敗,但吳淑珍卻透過律師矢口否認相關情事。杜麗萍因無法承受壓力,自殺獲救,隨後主動到特偵組供述案情,對檢方偵辦企業匯款案“有極大幫助”。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偵辦企業匯款案,已在秘密處所傳喚元大少東馬維辰、馬維建、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副董事長蔡鎮宇、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等企業高層,了解陳水扁任內與金融業界的資金往來狀況。

  檢察官同時掌握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曾分別交付新台幣1000萬元及2億9000萬元給陳水扁家,認定相關款項為陳水扁等人犯罪所得;至於陳敏熏等人是否涉及不法?特偵組目前尚未認定。

  辦案人員指出,由於特偵組檢察官在去年4月間曾約定任滿兩年即返回原單位,將在明年4月2日屆滿,所有檢察官希望在明年3月底前,將扁案及臺北地檢署移送的李登輝案偵查終結,才對社會有所交代。(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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