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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展館案認定吳淑珍收賄 檢方將另外起訴余政憲

2008年12月12日 16:0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與吳淑珍夫婦所涉相關弊案今日由臺特偵組偵結起訴,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在南港展覽館案部分,認定吳淑珍于2003、2004年間,由蔡銘哲居中牽線,透過陳水扁當局內務部門主管余政憲協助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取得南港展館標案,收受2735500美元賄款,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余政憲部分,另由臺北檢方起訴。

  臺北檢方今天稍早前指出,此案被告除余政憲外,其餘被告包括中間人洪姓男子(泄密罪)、良晉企業負責人陳萬(收賄罪)、9名評選委員及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總經理蔡尚清、特助黃維安、秘書彭緒瑋等15人。

  臺北檢方稱,余政憲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行、收賄及泄密等罪,最快在今天下午與特偵組共同偵結。

  在南港展館案中被列為被告的9名評選委員,分別為前臺當局內務部門主任秘書陳鴻益、臺北科技大學冷凍空調係教授王文博、土木係教授王昌隆、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郭永傑、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江哲銘、都市計劃係副教授王振英、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周家鵬、文化大學市政規畫係副教授陳博雅。

  臺北檢方指出,臺當局“內政部營建署”2003年受臺當局“經濟部國貿局”委託,辦理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案,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為順利得標,疑透過友人蔡銘哲等管道,向吳淑珍行賄,金額高達新台幣9000萬元。

  檢方發現,郭銓慶另透過余政憲取得南港案評選委員名單,並透過中間人陳萬的關係,逐一聯絡並行賄部分評委。

  報道稱,臺北檢方與特偵組共同偵辦此案,並協調蔡銘哲、吳淑珍兩人為特偵組被告,郭銓慶涉嫌行賄評選委員等案情由臺北檢方偵辦。(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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