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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六個多小時傳訊 陳水扁被臺檢方申請羈押禁見

2008年11月11日 16:0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洗錢疑案及陳水扁所涉“機要費”案,今天再傳喚陳水扁到案。經6個多小時訊問後,臺檢方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且所犯為重罪,今天下午向臺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禁見。

  據臺媒報道,臺檢方特偵組于5月20日正式分案偵辦“機要費”案,8月中旬基於瑞士提供的扁家帳戶等情資,臺檢方特偵組另分他案,偵辦陳水扁家族疑似洗錢案,近3個月來,陸續衍生企業匯款、侵佔機密外交款項、龍潭購地等案。

  據臺媒了解,全案偵辦至今,臺檢方特偵組已于7月24日、8月12日、8月15日、9月3日四度傳喚陳水扁到案,今天上午為陳水扁第五度到特偵組説明。臺檢方檢察官也分別於8月22日、25日偵訊吳淑珍及兒子陳致中、黃睿靚。臺檢方預計本週內將陸續訊問吳淑珍等三人,不排除予強制處分。(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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