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30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軍一名現役軍人,因搶劫200元(新台幣,下同)被判刑4年。
報道稱,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中指出,目前另案在臺防務部門臺南監獄服刑、暫時寄押在新竹監獄的19歲周姓軍人,被控在今年1月中旬,騎摩托車搭載孫姓少年,在行經新竹市中華路三段等信號燈,一旁騎摩托車載著女友的謝姓男子也在等燈。后座的孫姓少年以謝姓情侶無故瞪了一眼為由,居然拿出開山刀砍被害人的摩托車,接著以刀架著被害人。周姓現役軍人則動手毆打謝姓被害人,並威脅拿錢和解,最後周姓男子動手搶了被害人200元現金後揚長而去。
全案由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終結,法官調閱被告犯案時的監視影帶,認定孫姓少年強盜罪部分並無犯意聯絡,認定只有周姓現役軍人犯案,由於強盜罪是5年以上重罪,而周姓被告坦承犯行,父親早逝、家境貧寒,再加上犯罪所得只有200元,事後被告也賠償被害人損失,犯後態度良好,法官酌情減刑後從輕發落,最後判處被告周姓現役軍人4年有期徒刑。(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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