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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陳水扁槍傷有假被控誹謗 陳肇敏今獲判無罪

2008年10月27日 17:0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27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前“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成員、臺灣防務部門主管陳肇敏日前在接受詢問時,指2004年發生的“319槍擊案”,陳水扁肚子上的槍傷不是在現場造成的。事後陳肇敏被陳水扁控告誹謗,並附帶民事求償1000萬(新台幣 下同),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陳肇敏無罪。

  據臺媒報道,陳肇敏在今年5月21日首次赴臺灣立法部門接受質詢,面對民進黨“立委” 蔡煌瑯追問,加入“319槍擊案真調會”有無查出結果時,陳肇敏當時表示,根據初步調查結果,陳水扁肚子上的傷口,根本就不是2004年3月19日在臺南市金華街三段第一現場所造成的。

  陳肇敏當時還表示,他當初加入真調會並非針對陳水扁,因為“319槍擊案”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陳肇敏的發言,在臺灣社會引發軒然大波,陳肇敏也迫於壓力而對陳水扁表示道歉,但是不為陳水扁所接受。陳水扁委託律師徐國勇控告陳肇敏誹謗,並要求民事賠償10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認為,陳肇敏是依“319槍擊案真調會”的結論而做出此一表示的,因此一審宣判陳肇敏無罪。(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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