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葉盛茂交付洗錢情資 陳水扁稱看過後已扔掉

2008年10月04日 09:3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隱匿陳水扁家庭疑涉洗錢情資公文,臺北地檢署日前依隱匿公文罪起訴葉盛茂後,昨天將葉盛茂涉嫌將情資公文交付陳水扁一事,追加起訴泄密罪。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陳水扁坦承看過文件中的中文譯本,該份情資“他已經扔掉了”。

  報道稱,為追查葉盛茂有無泄密責任,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永發上月5日曾分別以被告、證人身份傳訊葉盛茂、陳水扁對質。檢察官也當庭提示那份今年1月由開曼群島通報、並由“調查局”製成公文的完整複印件給陳水扁,訊問陳水扁有無看過該份資料。

  根據臺北地檢署起訴書內容,葉盛茂坦承於今年2月間春節過後某一日,在當時的陳水扁辦公室內,將“調查局”2008年1月29日“調錢貳字第09700042370號”公文並附件數據交給陳水扁,當時只有他與陳水扁兩人,並無第三人在場。但葉盛茂堅稱他的職責有向陳水扁報告情資的義務,並非泄密。

  陳水扁則只承認看過開曼群島來函的中文譯本,其他公文、英文部分及島外請求協查對象數據,他都沒看過。陳水扁稱葉盛茂將中文譯本拿到辦公室交付給他,交付時間已不記得,該份情資“他已經扔掉了”。

  報道稱,檢方比對葉盛茂行事歷發現,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今年1月30日將情資公文交給葉盛茂後,葉盛茂于1月31日、2月1日、2月11日等晚上均有進入陳水扁“官邸”記錄,直到2月13日才有進陳水扁辦公室開會記錄。

  檢察官分析,葉盛茂已決意隱匿公文並將內容洩露給陳水扁,斷無延至春節(2月6日至11日)後,認定情資公文的交付地點應在“官邸”而非陳水扁辦公室。由於缺乏足夠證據認定葉盛茂有將完整12頁的公文並附件交付,因此檢方只認定葉盛茂泄密內容為陳水扁兒媳在瑞士日內瓦銀行開戶及資金流動情形的其中3頁內容。

  由於葉盛茂、陳水扁對質最大的矛盾在於葉盛茂稱已將情資公文整份交給陳水扁,陳水扁卻稱只看過中文譯本,沒看過公文,因而檢方仍保留一個“他”字案,繼續詳查陳水扁是否構成毀棄、損壞公文。

  臺北地院審理隱匿公文案,將於10月6日、8日開庭,8日將傳陳水扁到庭,屆時文件格式、交付方式等攸關陳水扁是否另涉刑責的爭議將再度成為攻防焦點。(高大林)

  相關專題:陳水扁深陷“洗錢案”漩渦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