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3日消息 據臺灣TVBS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今天傳喚原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並將其列為被告,同時已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稍後法院也將召開聲押庭。
報道稱,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有重大進展,繼昨天收押疑似擔任“白手套”的蔡銘哲後,今天上午持續約談相關證人,更進一步將證人身份的原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改列被告。在歷經4個小時的偵訊後,被告林德訓被檢察官當庭逮捕,隨即送到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依貪污罪的共犯來起訴。
據臺媒了解,林德訓由證人轉為被告,再遭到聲請羈押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林德訓在擔任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時,對“公務機要費”中的“機密費”,其中包含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罰單、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洗車費等明顯是私款的部分,也同樣蓋章同意請款。
臺檢察官認為,林德訓明知公款應該公用,卻還是蓋了章,才會將他列為貪污罪的被告,並且在今天偵訊過後,如同先前蔡銘哲一樣,當庭聲請羈押,隨後法官也將召開聲押庭。(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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