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審計部門主管林慶隆今天在臺“立法院”答詢時指出,審計部門審核陳水扁公務機要費,2005及2006年度沒有提供單據部分,分別減列3684萬元(新台幣,下同)及1415萬元,目前還未同意核銷,因牽涉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將等相關機關處理告一段落,再依審計相關規定處理。
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邀請臺審計部門報告業務概況,林慶隆接受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質詢及媒體訪問時,作以上表示。
報道稱,林慶隆表示,陳水扁公務機要費,2005及2006年度有一半沒有提供單據給臺審計部門審核,未符合預算相關規定,臺審計部門目前還沒有同意核銷,分別減列沒有單據的部分;2005年度減列3684萬元,2006年度減列1415萬元。
他指出,以過去處理方式,若違反預算或相關法令規定,須要求繳回,但此案目前還沒有到此階段;在帳上先作減列,後續因牽涉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等司法機關和監察部門處理的最後結果,再做後續審計程式。(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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