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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洗錢案涉案者口徑一致 遭疑“棄珍保扁”

2008年08月25日 09:3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25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連日來傳訊相關人的供詞幾乎都是“有多少錢,要問吳淑珍”,口徑漸趨一致。檢方懷疑相關人都已套好招,把責任全推給吳淑珍,為陳水扁脫罪。

  據報道,陳水扁兒媳黃睿靚瑞士美林銀行、兒子陳致中瑞士蘇黎士蘇格蘭皇家銀行合計2100萬美元的來源,經臺“特偵組”十天來密集傳訊相關人等調查,從最開始各方不一的説法到近日來漸趨一致,令人玩味。

  陳水扁家海外疑似洗錢案爆發後,8月14日陳水扁立即召開記者會向臺灣民眾致歉,聲稱妻子吳淑珍私自匯出去的錢,是兩次市長選舉、兩次“總統”選舉的結餘款。

  16日,特偵組檢察官搜索陳水扁住家,訪談吳淑珍時她説,接受理財專家建議,從陳水扁擔任“立委”時便在海外投資,這筆錢包括政治獻金、陳水扁當律師時賺的錢、她娘家的嫁粧、理財投資所得。但22日檢方正式就訊吳淑珍時,她又改口聲稱,這7億元全是陳水扁選舉結餘款,説法變得與陳水扁一致。

  檢方傳訊擔任陳水扁兩次“總統”選舉的總幹事邱義仁、財務委員黃芳彥、負責管理競選經費的林文淵作證。邱義仁表示只管外場的文宣、組織動員、民調,其他募款、支出不關他的事,募款多少吳淑珍才清楚。黃芳彥則説自己僅挂名財務委員,不知道有多少政治獻金,“這得問吳淑珍”。林文淵説,第一次“總統”選舉他是做預算控管工作,至於扁家後來會有錢存放海外,他的了解相當有限。

  而昨天,陳致中夫婦在紐約上飛機前也説自己只是當人頭,是“被支配、被指示的角色”,把責任也推給了吳淑珍。

  針對近日傳訊的相關人的口徑漸趨一致,臺檢方懷疑他們都已套好招決定“棄珍保扁”,但特偵組強調被告、證人怎麼説是一回事,仍正在依證據找真相。(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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