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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夫婦被臺檢方列為被告 吳淑珍哥哥明應訊

2008年08月17日 18:2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17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及洗錢疑案,昨天發動搜索後認為出現重大案情,為防止陳水扁潛逃出境,檢方在該案中將陳水扁夫婦均列為“特偵”字案洗錢罪被告,並下令臺灣有關機關對陳水扁限制出境。

  臺媒指出,陳水扁被限制出境,吳淑珍也因“公務機要費案”早被限制出境。意即,陳吳在密帳風波調查完畢或者“公務機要費案”終審判決出爐之前,恐怕無法再由正式渠道離開臺灣一步。

  臺“特偵組”指出,過去偵辦“公務機要費案”時,起訴的貪污犯罪金額為1480萬元,在瑞士聯邦檢察署6月份向臺灣司法機關請求司法互助後,臺檢方發現陳家高達6億元新台幣的密帳曝光,案情快速升高,另查出陳水扁還有個人的4個密帳。

  另據臺媒報道,捲入洗錢疑案的吳淑珍哥哥吳景茂上午表示,他會明天上午依臺“特偵組”檢察官指示北上接受偵訊。吳景茂這次捲入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風暴,吳淑珍已坦承哥哥吳景茂是人頭戶之一。(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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