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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民代顏清標服刑前因病二度請假 臺檢方派員了解

2008年08月12日 12:3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1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原定明天(13日)發監執行的臺灣臺中縣無黨聯盟“立委”顏清標,因病需要接受手術治療,日前二度遞狀申請延後服刑。臺中地檢署表示,將派員了解顏清標術後情況,再確定是否能如期發監。

  報道稱,臺中縣籍“立委”顏清標,因“非法”持有槍械案被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臺中地檢署原本預定在上個月23號將其發監執行,不料顏清標在入獄服刑前,疑似在酒後引發急性“心肌病變”,住進臺北榮總醫院療養。臺中檢方先前核準顏清標展延到8月13日再執行發監,然而在執行前,顏清標因病況不穩,院方又安排在13日進行“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的手術,顏清標在8日已二度遞狀申請展延。

  臺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培根指出,為了避免引發後續負面效應,臺中檢方將指派檢察官了解顏清標手術以及術後的情況,再確定是否能夠如期執行發監。

  洪培根主任強調,經匯整顏清標目前病況並沒有明顯惡化,應該不會影響發監執行任務,但畢竟醫院認為顏清標病況不穩,仍然會尊重專業醫生判斷,再根據實際病情進行定奪。

  據臺媒了解,臺“立委”顏清標因在擔任臺中縣議會議長期間被控持有槍械、以及運用公費招待他人喝花酒被臺法院判刑11年,顏清標隨即提起上訴。臺“最高法院”駁回其因持有槍械被判刑部分的上訴,判決顏清標因持有槍械被判3年6個月定讞,貪污的部分則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重審。(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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