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一毒販販毒13次 累計遭判105年創紀錄

2008年08月04日 10:1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4日消息 臺灣地區相關法條在2006年7月將連續犯改為一罪一罰後,刑事被告判刑數十年的情況屢見不鮮,但目前在新店戒治所的販毒案被告阮國年,因連續販賣海洛因毒品13次,總數雖僅2.6克,仍被基隆地方法院判刑105年,成為島內目前單一被告刑期累計最長的一名。

  據臺灣媒體報道,由於阮國年累計刑期太驚人,新店戒治所深怕他收到判決書時太激動而想不開,交付判決書給阮國年的當天,包括戒護科、輔導科,共動員了10多名人員及志工陪伴阮國年,安撫他的情緒。

  阮國年有竊盜及多次毒品前科併入監服刑,2006年5月,阮國年還在假釋期間,得知楊姓女子有吸毒的習慣,於是自2006年5月到10月間,連續多次販賣海洛因毒品給楊女,每次販毒金額從新台幣500到1000元不等,共計販賣海洛因2.2克。

  此外,阮國年在基隆戒治所結識了另名林姓煙毒犯,2007年1月起,林某以行動電話聯絡阮國年,向他購買海洛因毒品,每次0.1克新台幣500元代價,總共買了4次。

  法院審理後認定阮國年的販毒行為至少13次,分別判處9個10年有期徒刑及1個15年有期徒刑,合計徒刑105年,並以表列的方式刊載判決主文,明列犯罪日期及毒品交易人,並諭知追繳犯罪工具及“不法”所得。(高大林)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