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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擬延長大陸學生留臺期限至一年

2008年07月18日 18:5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8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教育部次長”呂木琳今天表示,針對大陸學生赴臺修習學分和研究事宜,目前限制是停留4個月,臺當局“教育部”規劃延長到一年,預計今年年底前完成規劃,最快從明年年寒假起實施。

  呂木琳今天下午表示,為深化兩岸學校實質性交流,臺當局“教育部”將針對大陸學生赴臺修習學分和研究等事宜,規劃其停留時間由現行的4個月放寬到最長為一年。呂木琳指出,4個月的時間不到一個學期,如果延長可修滿一個學期,將有助促進兩岸學校間交流。

  而對於有關開放大陸學生赴臺及學歷採證等事宜,呂木琳表示,臺當局“教育部”、“陸委會”、“移民署”、“衛生署”、“考試院”等單位代表,已于6月成立項目小組,並已開始進行相關事宜的研究工作。目前尚沒有具體時間表,有決定會另行説明。

  呂木琳還指出,延長修習學分期限的措施預計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規劃,預計最快2009年寒假臺灣的大學就可按新規定進行這方面的交流。(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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