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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鬆綁臺灣企業投資大陸限制 8月1日起施行

2008年07月17日 12:3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7日消息 臺當局“行政院會”今天討論通過“大陸投資金額上限鬆綁及審查便捷化方案”,臺灣地區非中小企業赴大陸投資一律放寬為凈值或合併凈值的60%為上限;個人赴大陸投資上限從現行新台幣8000萬元放寬為每年500萬美元等鬆綁方案,自8月1日施行。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行政院”在會後發佈新聞稿指出,未來臺灣廠商赴大陸投資金額上限將鬆綁,依據個人、中小企業、非中小企業分類放寬。個人將由現行新台幣8000萬元放寬為每年500萬美元。中小企業有兩種選擇:可採新台幣8000萬元上限;或採凈值、合併凈值的60%為限(較高者)。非中小企業由現行凈值或合併凈值採40%、30%、20%,一律放寬為凈值或合併凈值60%;但取得臺當局“工業局”核發的營運總部證明文件,跨國企業在臺灣地區子公司則不受限制。

  未來臺灣企業赴大陸投資審查將更便捷化,臺當局“行政院”指出,赴大陸投資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下的申請案,可在投資實行後6個月內申報;個案累計金額逾5000萬美元,才進行專案審查,其餘均以簡易審查方式辦理。

  整個鬆綁方案,將待臺當局“經濟部”和“金管會”兩周內修正完成相關“法令”後,于8月1日施行。(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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