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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金援弊案” 臺檢方首次以被告身份傳喚黃志芳

2008年05月10日 09:0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10日消息 臺當局與巴布亞紐幾內亞進行“金援外交”過程中爆發“金援弊案”,10億元新台幣遭侵吞。臺北地檢署昨晚首次以被告身份傳喚前臺當局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到庭説明。檢方偵訊後,深夜12點將其飭回。

  據臺灣媒體報道,昨天晚上,臺北地檢署傳喚“金援弊案”重要涉案人黃志芳到庭,説明臺當局“外交部”辦理談判“建交”的賬戶匯款過程。經過4個小時的偵訊後,檢方深夜12點將其飭回。據臺媒了解,這是臺檢方第二次因“金援弊案”傳喚黃志芳,也是首次以被告身份將其傳喚。

  據臺媒了解,臺當局“外交部”于2006年8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臺當局“外交部”在兩人于新加坡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中存入3000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的經費。這筆款項疑遭侵吞,臺“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臺北地檢署也分案偵辦。臺當局多名官員牽涉其中,其中臺當局“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外交部長”黃志芳、“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日前已辭職。(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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