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2日消息 針對臺中縣常春藤高中在“繁星計劃”中造假學生成績,臺當局“教育部”昨召開相關會議決定,解除校長、教務主任及註冊組長3人職務,並分別處以新台幣60萬元、40萬元、30萬元罰款。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這也是臺灣地區教育史上第一次,有學校行政主管因職務疏失被罰款。
對此,臺中縣常春藤高中副校長林玉樹昨天表示,學校確有違失,校長會負起督導不週的責任,也尊重臺當局“教育部”處理,未來遭到減班,學校會更把教育的質做好。
臺當局“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科長蔡志明表示,常春藤高中造假行為嚴重傷害大學招生制度公平性,“私校諮詢委員會”決定重懲。現在常春藤每年招收8班(每班47名)新生,未來3年都只能招收6班。常春藤去年獲臺當局“教育部”助131萬元新台幣這項補助款也停發。
臺當局“教育部”並決定,未來經司法調查,如常春藤高中還有更嚴重違反規定情事,不排除再召開私校諮詢委員會議,進行第二次懲處。
臺灣地區12所大學,擬定了新的升學方案——“繁星計劃”,讓偏遠高中學生也有機會進名校,學生擇優錄取。長春藤高中為此竄改11名在校學生成績,遭到懲處。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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