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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方查鐽震案泄密傳喚記者 當事人表態不出庭

2008年04月11日 13:1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11日消息 臺灣軍法機關偵辦鐽震軍火公司案牽扯出的泄密案,臺軍事檢察官發出傳票,要求3位媒體記者在下周出庭“協助調查”,不過當事人都表示不會出庭。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在臺“立法院”和臺當局“行政院長”張俊雄的要求下,臺當局防務部門負責人蔡明憲在2月底下令臺軍紀監察系統和臺軍法司,就鐽震軍火案是否涉及弊案以及“臺法軍事交流”曝光可能涉及的泄密案進行調查。

  承辦改案的檢察官9日以電話通知臺灣《中國時報》記者吳明傑、臺灣《聯合報》記者李志德,以及臺灣《聯合晚報》記者高淩雲等人,表示將對他們發出傳票,傳訊3人在下周出庭應訊作證。

  對此,作為當事人的3名記者都表示“不會出庭應訊”,“(蔡明憲)表達他的立場,我們也表達我們的立場。”

  有臺灣媒體認為,臺軍法機關傳訊媒體記者,主要是藉由傳喚媒體的動作,要媒體“噤聲閉嘴”。(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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