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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宣佈“大赦臺商” 馬英九:純為選舉(圖)

2008年03月05日 15:5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馬英九

 

  台灣網3月5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行政院”今天通過“大陸臺商回臺補辦許可辦法”,對於“大赦臺商”提出具體措施,例如把違規投資的罰款改為投資2000萬美元才象徵性罰款新台幣5萬元。馬英九今天表示,臺當局鬆綁的時機令人玩味,難脫選舉考慮。

  臺當局“行政院”今天通過“大陸臺商回臺補辦許可措施”,對“違規投資”金額在2000萬到1億美元者,僅處以新台幣5萬到10萬元不等的象徵性罰款,超過1億美金者則以個案處理;同時在不變更40%投資上限的前提下,彈性放寬上限計算基礎。

 

  國民黨2008候選人馬英九今天出席島內航運界座談會,會後答覆媒體詢問時表示,臺當局這項做法政策上是對的,但是時機卻很可議。他認為臺當局“行政院”的做法只是為了選舉。

  他指出,臺當局所謂“大赦臺商”其實就是補辦登記,在國民黨執政時代就已在做,臺當局過去八年都不開放,每次都到選舉才鬆綁,懷疑若民進黨勝選,遇到“獨”派大佬反彈,還能真的做到嗎?(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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