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8日消息 臺民進黨“立委”余天之子余祥銓,今年一月因停車糾紛與住戶蔡有定互毆,並相互控告對方涉嫌傷害案,由於兩人已私下和解,臺北地方檢察署昨天宣佈,對余祥銓和蔡有定不予起訴。
據臺“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檢察署指出,今年1月19日下午6時許,余祥銓在臺北市永吉路472號前,因停車糾紛與蔡有定發生口角,便出手毆打蔡有定,蔡有定也回擊,導致余祥銓臉部、頸部、右手腕、左手肘及左膝多處挫傷、瘀青、腫脹等傷害,蔡有定雙手也有多處破皮。雙方互控傷害告訴。
臺北檢方還表示,由於余祥銓與蔡有定事後已達成和解,並撤回告訴,檢方將兩人予不起訴處分。
此外,余祥銓還指控有兩人將他架住,讓蔡有定毆打,因此一併控告對方妨害自由。臺北檢方調查後,認為其他兩人只是來勸架,並不構成妨害自由。(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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