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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灣地區九成道路“坑人” 3年奪命16條

2008年02月15日 08:5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5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工程會”一項調查顯示,全臺灣地區87%道路管溝工程施工草率,以致完工後出現路面不平問題;另從近3年的臺當局賠款發生狀況也發現,道路賠款案多達200余件,佔總案件數38%,共造成16人死亡,125人受傷,有關部門支出的賠償總金額達6400余萬元(新台幣,下同)。

  過去自來水、污水下水道、電力、電信及寬頻管道等管溝工程開挖,常出現未依規定施工,造成路面不平坑洞、凹陷,致使用路人意外傷亡,引發民怨連連。

  根據“工程會”最新一項全臺“各縣市管溝工程抽驗調查”結果發現,抽驗案件的不合格率偏高,有些個案甚至同時出現材料使用不合格,回填夯實不足等問題。

  調查發現,抽驗案件中,路面平整度不合格者佔總案件87%,瀝青路面厚度不及格者約佔7%,壓實度不合格佔21%,回填材料及夯實不合格者佔25%,路面開挖切割不平整者則佔48%。

  此外,統計2005年至2007年全臺灣地區臺當局賠款情況發現,道路賠款計有211件,佔全部賠款案38%,共造成16人死亡,125人受傷,賠償6400余萬元。其中,最大一筆賠償案件,是高雄縣一位林姓路人因道路有坑洞摔傷,當局為此于2005年4月間撥款890萬元予以賠償。

  根據“工程會”統整數據發現道路賠償案件中,“中央機關”以臺當局“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案件最多,達20件,佔83%;地方機關方面,則以臺北市案件數最多,達51件,佔28%,其餘依次為高雄市、臺北縣、基隆市、臺中市及臺南市等。

  “工程會工程處長”顏久榮表示,全臺每年均有大量路面開挖工程,2007年度各縣市的路面開挖長度達2460公里,金額約121億元新台幣。今、明兩年合計自來水、電信管線及瓦斯等民生管線工程,以及項目性的污水下水道、寬頻共同管道工程,施工總經費更高達400億元新台幣。如此高的挖路需求,若施工草率陋習因循不改,將導致道路品質持續惡化。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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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田雲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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