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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新科“立委”三人有案在身 改革派要求處理

2008年01月16日 23:5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6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清廉本是民進黨宣揚的“形象支柱”,但這次民進黨當選的不分區“立委”裏面,排名第8、第9的高志鵬、薛淩,分別因為“公有地承租弊案”以及“陽信案”遭起訴求刑9年,就連排名第10的陳瑩,也因為涉嫌以前夫名義詐領助理費列為被告,因此民進黨內改革派炮轟,要求處理。

  臺灣地區“立委”的研究室從來沒有被檢調人員搜索過,去年7月,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薛淩創下紀錄,涉及陽信超貸掏空弊案,薛淩千萬(新台幣,下同)交保,8月17日遭到起訴,求刑9年。當時薛淩表示,“我薛淩在本次的案件,如果有拿到一毛錢,我立即辭掉‘立委’的職務,我不要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薛淩的陽信案震蕩還在,去年10月26日檢調搜查了陳水扁的嫡系子弟兵“立委”高志鵬辦公室,其辦公室副主任姚升志涉及公有土地弊案,收賄200萬元,高志鵬也被起訴。高志鵬當時表示,“為了配合調查及避免(民進黨)中評會及黨團運作受影響,在此宣佈辭去中評會主委及黨團幹事長一職”。

  “東森新聞”最後説,民進黨廉政條例的規定是一審判決有罪才建議除名,這三位準連任“立委”都還沒到達標準,換人這樣的話,選前不説,選後才説,誰搞爛民進黨,應該是同志人人有責。(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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