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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立法院”明起停會 綠黨要“立委”還納稅人錢

2007年12月21日 17:0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綠黨及“人民火大聯盟”今天表示,臺“立法院”明起停會至會期結束,若計算到明年1月12日“立委”選舉投票日,21天就要吃掉人民納稅錢高達1.2億元(新台幣,下同),要求“立委”不開會就還錢。

  綠黨及“人民火大聯盟”在臺灣“立法院”大門口演出行動劇“賣火柴的小女孩”,諷刺“立委”坐享優渥待遇,卻無視等待審查的民生“法案”堆積如山,人民只能像童話裏賣火柴的小女孩,聖誕夜看著別人吃大餐,劃著一根又一根的火柴,等待永遠等不到的“法案”。

  報道稱,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指出,“立委”每個月薪水18萬元,助理津貼3.6萬元,郵電文具3.5萬元,服務處租金2.5萬元,汽油補助1.6萬元,會期事務費16萬元,再加上每年12萬元的離臺考察費,還有26萬的年終獎金,每個“立委”一年花掉納稅人968萬元,“立法”效率卻其差無比。

  潘翰聲表示,“立法院”“法定”會期還沒結束,就自己決議停會,“立委”應該把從停會到明年選舉這21天,以平均每人每天2.6萬元計算,領納稅人的1.2億元,全部拿出來。(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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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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