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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民進黨不能什麼都要 NCC一定要表決

2007年12月20日 08:2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0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立法院”停會在即,關係“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能否順利運轉的“NCC組織法”卻遲未過關。“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對此強硬表示,國民黨已不再堅持政黨比例組成,只要求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民進黨沒理由再擋,“NCC組織法”20日“一定要表決處理”!

  據報道,王金平昨天表示,關於“NCC組織法”,目前國親兩黨和臺聯黨都同意由臺當局“行政院”提名、“立法院”同意的版本,朝野皆已簽字,就剩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還不肯點頭。但在輿論壓力下,民進黨團將於今天上午開黨團大會討論。

  據了解,目前綠營內部對於“NCC組織法”“主戰”和“主和”意見紛歧。王金平則是透露,面對民進黨堅持不讓“立法院”行使NCC委員同意權,國民黨也祭出“新武器”,即“正副總統選罷法”修正草案。他説,國民黨已經放話,若民進黨願意讓“NCC組織法”表決,“正副總統選罷法”草案中,國民黨就只挑“非訟驗票”的部分通過(非訟驗票是民進黨也同意的);反之,若民進黨繼續卡住“NCC組織法”,國民黨就要把非訟驗票、禁止“公投綁大選”、潛在無效票認定等條文一併修過,給民進黨“難看”。

  報道指出,由於臺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獨立機關委員産生方式是由“行政院”提名、“立院”同意,加上“大法官釋字六一三”也為“立法院”對NCC的同意權預留空間,藍營自認已退無可退,王金平也忍不住動氣批評綠營:“總不能什麼都要、那全聽他們的就好了嘛!”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表示,依照目前最新的協商版本,重點有四:一是NCC委員人數減少為7人;二是“行政院”提名、“立法院”同意;三是明文規定第一屆NCC委員任期應算到第二屆NCC委員就任前一天為止,如此應可解決本屆MCC委員堅持求去的問題;四是規定第二屆NCC委員,應由第七屆“立委”行使同意權。(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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