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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選委會記名錶決 明年選舉採兩階段領投票

2007年11月22日 13:3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2日消息 據臺“中央社”報道,臺北市選舉委員會今天召開臨時委員會,討論明年“立委”選舉並辦“公投”的投開票所設置,會中採記名錶決作成決議,臺北市明年將採兩階段領投票。

 

  據報道,臺北市選委會主委吳秀光在臨時委員會後表示,該市選委會委員共12人,今天有兩人未出席,出席的9人中,7人贊成兩階段領投票。

  至於臺當局“行政院”日前指稱,地方選務人員若不以一階段領投票辦理選務工作,將會受到懲處,吳秀光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投法”等明定,投開票所規劃設置是縣市選委會的職權,因此,“中央”的行政命令“越俎代庖”,是命令違反法律之舉。

  吳秀光還説,臺當局日前表示地方若採兩階段投領票,恐無法撥付選務經費,這是違法之舉,雖然目前未有訊息顯示“中選會”不撥付經費,若“中央”延遲,臺北市府將會先墊支,再循法律途徑解決。 

 

  臺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説,地方選務人員若為公務人員,其考績是由縣市政府考評發佈,“中選會”無權也無法干涉;對於“中央”誤導民眾、恫嚇選務人員,臺北市政府深感遺憾。

    另據臺“中廣新聞網”報道,明年“立委”選舉並同“公投”,臺“中選會”決議採一階段領投票,泛藍執政的18個縣市則決定尊重地方選委會決議,採兩階段投票。面對“中央”與“地方”對峙,臺中市長胡志強今天在該市議會接受議員質詢時表示,兩階段投票是尊重“中選會”最早的要求辦理,臺中市選委會也依“中央”要求辦民調,開會討論,最後做出兩階段的決議,“中央”自己不遵守民主,“地方”不能當變色龍,跟著瞎搞;造成的政治風暴,臺當局要負責。(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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