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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宣佈放寬港澳學生來臺就學條件

2007年11月06日 08:5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6日消息 據臺“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當局“陸委會”昨天指出,港澳學生來臺讀大學者,原本需要在港澳連續居留8年,未來縮短為6年;而港澳大學畢業生,原本與臺灣大學生一樣要報考研究生,未來開放可用申請方式深造。

  據報道,臺當局“陸委會副主委”童振源昨天表示,港澳學生來臺就讀大學資格,從在港澳連續居留8年縮減為6年,但港澳學生歷來申請的熱門科系,包括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則仍維持在原本8年的規定。其中,連續居留港澳的6年或8年期間,每年在臺停留期間不得超過90天,否則居留時間重新計算,但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港澳生無論在港澳或臺灣的大學畢業,不再受限與島內學生相同方式報考研究生,開放可用申請方式來臺就讀研究生;而港澳學生從臺灣的大學畢業之後,離開臺灣連續兩年後,也可在港澳以申請方式來臺就讀研究生。

  臺當局“陸委會”官員還表示,目前每年來臺就讀的港澳學生約一千人,希望此項新政策可吸引更多港澳學生來臺就學,但為使學校能掌握港澳學生的動向,其入出境仍應經由就讀學校轉“移民署”辦理。(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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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趙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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