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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選委會決議明年兩大選舉將採取兩階段投票

2007年11月02日 07:1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中市選舉委員會昨日召開委員會議討論後做出決議,針對明年臺灣地區“立委”選舉與領導人選舉合併舉行“公投”,將比照2004年地區領導人選舉,採取兩階段領票、兩階段投票。

 

  臺當局“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此前表示,在11月中旬“中選會”委員會議開會決定投領票方式之前,“中選會”不會對地方選委會的意見作響應。“中選會”將在近日去函各地方選委會,以問卷方式徵詢意見,匯整後提供委員會議作決策參考。

  2004年“公投”並選舉,當時引發各界討論,明年的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也要合併舉行“公投”,究竟要採取一階段投票或兩階段投票,臺當局“中選會”上周召集縣市選委會開會後,還是沒有結論,但泛藍執政的18個縣市則公開聲明要採取兩階段投票。

  報道稱,臺中市選舉委員會經召開委員會議討論後,針對2008年第7屆“立委”選舉、第12任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選舉並同辦理公民投票,有關投開票所佈置方式,出席委員一致決議,依照上任地區領導人選舉同時辦理“公民投票”當時的佈置方式辦理,也就是兩階段投票。

  臺中市長胡志強認為,市選委會完全依照9月份臺當局“中選會”來文辦理,而且根據“選罷法”及“公投法”實行細則規定,投開票所設置及管理,權責在縣市選委會,希望臺當局能尊重地方權責。

  報道稱,擔任臺中市選委會總幹事的市政府民政處長沐桂新進一步表示,臺當局不能只想要“公投”並選舉,卻又不願負責,臺中市選委會決議兩階段投票,就會負責到底。上周臺當局“中選會”召開會議後,要求地方回去再研議,市政府依法行事,將會把市選委會的決議,行文臺“中選會”。(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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