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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涉違“集遊法”出庭 “紅衫軍”提四點聲明

2007年10月15日 15:3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去年“雙十”,“反貪腐總部”總指揮施明德等人發起“天下圍攻”集會活動,經檢方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首次開庭,“紅衫軍”發表“反貪腐是基本人權”、“待特別費、機要費案件偵審確定後,始可討論立法大赦或特赦”等聲明。

  施明德與義務辯護律師李念祖下午抵達臺北地方法院,隨行秘書並提出四點“紅衫軍”大審聲明:第一,反貪運動強調反貪腐是基本人權,不忍政黨輪替送走黑金卻擁抱貪腐,因此發起和平集會遊行活動;

  第二,應該待“機要費”、“特別費”案件偵審確定後,始可討論立法“大赦”或“特赦”,否則吏治不清,臺灣將陷入黑金或貪腐輪迴命運;

  第三,“集會遊行法”採事前目的性審核許可制,主管機關以“有危安全、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為由,拒絕人民集會遊行申請,與“大法官”釋字四四五號解釋意旨抵觸,臺灣“立法院”應就此“違憲惡法”早日修法;

  第四,反貪總部發起活動以和平為前提,以民主不易之心珍愛臺灣,在開庭前,強調將在法庭上論法理,尊重司法,期待臺灣擁有美好未來。(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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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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