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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乃仁被列顏萬進案共犯 多名民進黨官員弊案纏身

2007年09月15日 06:1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5日消息 臺當局“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因為北投空中纜車工程弊案,昨天被臺北地方法院一審重判15年。令臺媒感到意外的是,民進黨大佬、前臺灣證交所董事長吳乃仁,也被法院列為顏案共犯,將由臺檢方另行偵辦。

  據臺媒報道,顏萬進共涉及侵佔民進黨政治獻金、北投纜車圖利弊案、詐領臺灣證交所董事長交際費及詐取復興航空機票等4起弊案。

  在詐領證交所董事長交際費案中,臺北地方法院認定,吳乃仁涉嫌于2006年2月至6月擔任臺灣證交所董事長期間,在與顏萬進均明知顏並未替他代墊餐費情況下,竟然以顏萬進提出的個人餐飲消費發票,申報證交所董事長交際費,金額共計新台幣13萬4213元,供顏花用。

  據指出,其實民進黨當局涉及貪瀆弊案的官員還不只顏和吳兩人,包括“經濟部次長”侯和雄涉及水利工程弊案、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涉臺糖弊案,這些官司都還在審理。另外,日前臺灣自來水公司董事長徐享昆,涉嫌通過中間人向廠商收取上千萬元新台幣工程賄款遭收押禁見。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係教授江岷欽認為,臺當局的非技術官僚往往是因為選舉正確進入官場獲得高官重權,也往往習慣用政治思維來領導官僚體系,而忽略公務體系必須有為有守,如果習慣用政治選舉思維來處理官僚體系問題,就容易觸法。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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