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味太香也會被罰(圖:臺灣《蘋果日報》)
台灣網9月12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今年初島內有一家麵包店因麵包味道四溢,遭鄰居檢舉,經環保人員稽查發現已超過異味排放標準值四倍,開罰十萬元(新台幣,下同),該店正向臺當局“環保署”訴願會訴願中。
報道稱,這家遭罰的麵包店位於島內中南部。臺當局“環保署”官員昨天説,年初當地環保局接獲投訴,指住家旁麵包店烤麵包時傳出惡臭,環保人員稽查發現確有一股很重的味道,卻非投訴指稱的臭味,而是香味。
因投訴人堅持查報,稽查人員將香味採樣帶回,由六名聞臭師檢測,確定臭味值達到近50,已超標四倍,“依法”開罰十萬元。該店老闆不服,已提起訴願。
不願具名的聖保羅烘焙花園嘉義新民店店長,對有同業遭罰感到“好奇怪”,她指麵包香是天然香氣,味道香代表麵包好吃,可吸引消費者購買,“這樣處罰,業者沒辦法接受”。
臺北縣中和市民呂太太説:“麵包香還好啦,但若味道真的太濃,會被弄得饑腸轆轆,店家還是隔絕一下味道比較好。”
臺當局“環保署”官員説,一般人覺得是香味,對某些人卻可能臭不可當,“環保署”兩周前已公告,將“空氣污染防制法”中空氣污染物的“臭味”修正成“異味”;依“空氣污染法”,異味超標的工商業可罰十萬到一百萬元。(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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