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新竹縣尖石鄉及桃園縣復興鄉的鱒魚養殖場,日前遭臺當局“漁業署”檢測含有硝基喃代謝物,兩縣農業局勒令八家養殖場停止販賣,並緊急抽檢復驗。昨日檢驗報告出爐,全部符合標準,業者大嘆被“漁業署”害慘了。
新竹縣漁會高冷魚類産銷班班長廖雲開表示,“漁業署”將各地未上市鰻魚、鱒魚含藥物的數據,與其他數據混淆並提早上網,以致流言四起,對新竹縣五家業者傷害很大,整整一星期沒法做生意。
他指出,高冷環境飼養的鱒魚生長緩慢,從魚苗生長到可上市重量五百至七百克,至少需要一年,目前能吃到的鱒魚,必然是去年開始飼養。就他了解,發現殘留藥物那家的鱒魚還未達上市重量,根本未賣出一條。如果臺當局將類似資訊發佈錯誤,將造成漁民嚴重損失。
新竹縣農業局長范國銓指出,硝基喃一般殘留在魚體時間為五到七天,尖石水溫低、約殘留十天,九月初該局再取樣,送屏東美和技術學院做更嚴格的復驗,未檢出硝基喃代謝物。范國銓指出,臺當局沒有統一事權,相關單位的聯繫工作有落差,應正視問題做改進,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桃園縣農業局長陳麗玲也表示,縣內三場養殖場檢出結果均符合規範。(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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