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檢驗出“毒鰻魚” 當地漁業部門發出警告

2007年09月04日 07:1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繼鱒魚後,臺灣地區的鰻魚也被驗出有毒。臺當局“農委會”漁業署昨晚緊急公佈,今年1到7月上市前養殖魚類動物用藥殘留檢測結果,鱒魚有1件不及格,臺灣民眾常吃的鰻魚竟也查出7件有藥物殘留。

  臺“漁業署”指出,帶有毒藥殘留的鱒魚來自新竹縣;帶有毒藥殘留的鰻魚來自雲林縣4件、高雄縣2件、嘉義縣1件。

  7件鰻魚被驗出水産中不被允許使用的“恩諾沙星”(Enrofloxacin)殘留;1件鱒魚驗出硝基喃代謝物殘留。總計今年上半年已有8件養殖魚類被查到有毒。

  臺“漁業署”養殖沿近海漁業組長石聖龍表示,上述8件養殖魚類毒藥殘留案件,還不包括日前被衛生部門驗出的臺北縣金山鄉鱒魚。

  石聖龍指出,臺“漁業署”3年前開始訂有“提升養殖水産品品質衛生計劃”,撥預算給地方縣市政府辦理養殖魚類檢驗,項目包括藥物殘留、重金屬,以及衛生菌。“漁業署”要求縣市政府必須每月回報檢驗結果。然而,“漁業署”日前承認臺北、桃園、宜蘭三縣回報進度落後,甚至數月未曾回報,“漁業署”明顯監督不週。

  此外,嘉義檢方發現,不僅魚類使用硝基喃禁藥,豬只也用,更可能連其他動物飼料也摻雜使用,目前正擴大偵辦。  (雲鵬)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田雲鵬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