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30日消息 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民進黨2008參選人謝長廷高雄市長任內所涉政治獻金案,20日傳喚前高雄發展聯誼會會長徐政朝、副會長蕭玲慧等人到案,訊後依貪瀆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遭高雄地方法院裁定駁回。“特偵組”收到法院裁定書後,29日向高雄“高分院”提出抗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等人20日南下高雄,借用高雄“高分檢”偵訊室,就謝長廷政治獻金案傳喚徐政朝、蕭玲慧等7人到案,訊後以徐政朝、蕭玲慧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及偽造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將兩人聲請羈押禁見,其餘5人飭回。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徐政朝、蕭玲慧涉及共同違背職務收賄及違反“洗錢防制法”部分,依檢察官所提事證,尚不足認定犯罪嫌疑重大;兩人另共同涉嫌偽造文書部分,檢察官對相關證人已訊問完畢,且檢察官可調取銀行相關資金資料清查,尚難認定被告有何串證及滅證之虞,裁定兩每人平均予以飭回。
具名向法院聲押徐政朝、蕭玲慧的“特偵組”檢察官李海龍日前收到裁定書後,不服法院裁定,已于29日向高雄“高分院”提出抗告。(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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